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69号)精神,按照《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民宗委办〔2022〕1号)要求,由县民宗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制定了安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安排的建议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告。
意见收集人:雍昊邦
联系电话:028-24521300 邮箱:425166885@qq.com
联系地址:安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附件:安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xls
安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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