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邻里之间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二、你们均在自家土地上修建了高度不等的围墙,我镇干部于2026年2月9日、2月12日到现场组织双方调解,调解后你们双方就拆除部分围墙已达成初步一致,正在讨论详细拆除方案。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祝你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安岳县永清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