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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移民解困项目占用了我的耕地
来 信 人: 徐* 来信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16:06
来信内容: 2015年安岳县实施移民避险解困项目,新修房子、公路和广场。此时,我家有一块藕田被政府给予了一定补偿费后,就被挖挖机作业,堆上了1.5米高的泥巴和沙石子。现在藕田上全是政府种植的桂花树,属于风景树。我想恢复我这块藕田,把他拿起来种植藕,不要桂花树了。请问,这个藕田的归属权还属于我家吗?我可以任意处置他吗?
回信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11:10
回信内容:

网友:

  你好!你咨询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占用耕地归属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2014年安岳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涉及云峰乡、原九龙乡两个乡镇,项目业主分别为云峰乡人民政府和原九龙乡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有关省(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方案的批复》(发改农经〔2014〕2515号)要求,安岳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7个集中安置点需安置移民226户770人,移民安置点宅基地调剂需征收土地99.98亩(其中田37.2亩、土62.78亩),生产资料调剂需一次性补偿土地附着物63.78亩。

  你反映的地块位于云峰乡江水村4组石家湾移民集中安置点,面积约0.1亩,该地块在安置点建设前为农田,云峰乡人民政府按规定使用移民安置点宅基地调剂费征收后,规划用于安置点公共绿化带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云峰乡江水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

  因该地块属基本农田,云峰乡人民政府按程序对安置点绿化带工程位置进行了设计变更,该绿化点建设未实施。截至目前,云峰乡江水村村民委员会未对该地块作出具体使用规划。

  二、处理情况

  在云峰乡江水村村民委员会对该地块作出具体使用规划前,可由村民自行耕作种植,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得破坏耕作层,确保该地块继续用于正常的粮油作物种植。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祝你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安岳县人民政府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