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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农村宅急地地基面积的计算依据咨询
来 信 人: 王* 来信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20:01
来信内容: 县政府
:我今年批了一个屋基,基地面积是120平方米,我画的图纸和我实际建的基地面积也是按120平方米修的,但是这里验收时要按照屋檐的垂影算,哪个农村房子没得屋檐嘛?!如果这样我就超面积了就验收不到,怎么办?会罚我吗?也请给一个民用建筑(宅基地)面积设计计算的依据给我,到底建筑物哪些算面积,哪些不算面积。我要求你们在政府官网上公示出来,也要让后面建房的人避免踩坑。或者把面积计算依据的文件或规范名字写到这个回复里,我自己去下载细则,或买书。
回信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4:36
回信内容:

网友:

  你好!你反映“关于农村宅基地地基面积的计算依据”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规定: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宅基地面积应当包含住房、附属用房及庭院用地的全部面积。你所反映的墙外屋檐属于房屋组成部分,屋檐下所占土地属于宅基地占地范围,应当计入宅基地占地面积。你户宅基地的占地面积是否超出标准,应由乡镇政府组织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按规定进行专业测量。对于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乡镇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置。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祝你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安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