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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的“清廉”假面
——盐城市城南新区征管局原副局长许海林严重违纪问题剖析
发布时间:2017-03-31 10:3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阅读次数:31363 【字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我是一个在农村成长的孩子,也曾有过梦想和追求,现在面对自己所犯的错误,却无法挽回,真是痛心疾首……”
  这是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房屋征收和城市管理局原副局长许海林的一段忏悔。
  表里不一
  许海林接受组织调查后,很多同事都感到惊讶,在大家眼中他为人低调、工作积极、关心下属。平日,他不喝酒,不抽烟,生活简朴,应酬也较少,完全一个清廉干部的形象。
  自2007年起,城南新区的城市建设阔步推进,拆迁工作很重要。那段时期,许海林带着拆迁组出色完成了各项拆迁任务。其能力得到组织认可,很快被提拔为该区房屋征收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自此,在拆迁工程发包、评估、企业拆迁补偿等方面,许海林有了一定权力,一些老板开始围着他转。表面上他严词拒绝,还经常要求下属要廉洁自律。但实际上他却有选择性地与老板们交往,旁人难以察觉。
  赤膊上阵
  翻开许海林的悔过书,有这么一段,“这些人整天围着我转,找我吃饭,请我帮忙,几个人合伙开个公司,承接我发包出去的拆迁工程,一夜暴富。平时一掷千金,开着豪车,住着豪宅,实在让我内心无法平静……”
  许海林的价值观就在这样的“内心无法平静”中慢慢扭曲了。他放弃了拒绝,习惯了接受。从收受烟酒开始,到几千元、几万元甚至单笔几十万元,都来者不拒。后来,许海林干脆以亲戚之名成立拆迁公司,直接承接拆迁工程。
  心怀侥幸
  2013年4月,在参加该区一次警示教育大会后,许海林在个人工作笔记中写下“教训深刻,非常遗憾,利剑高悬,警钟长鸣……”这样的话。2015年10月,在该区另一次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上,许海林看到违纪人员声泪俱下的忏悔视频时,受到很大触动,想着离开会场后,就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争取得到组织宽大处理。然而,那仅是一瞬间的想法,走出会场后,他又害怕起来,想保住职位,觉得丢不起这个脸,再想到之前收的钱已用掉,要退回去实在舍不得。他甚至以这些人出事和他并无关联来安慰和麻痹自己。怀着这样的心理,许海林再也没有勇气迈出主动说明问题这一步。
  痛悔己过
  2016年1月,城南新区纪工委接到关于许海林在企业拆迁补偿中收取他人好处,为他人谋利的举报,对他展开了调查。经查,许海林利用职权收受他人好处达80余万元。2016年5月,许海林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10月,建湖县人民法院判处许海林有期徒刑4年。
  “希望我的同事,能每天自我检查,照照镜子,不要步我后尘。想得到,最后什么也得不到;怕失去,最后失去的更多……”这是许海林告诫同事们的话,然而对于他而言,迟来的悔过却不能改变其违纪事实。(孟振 王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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