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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文明行为十八条》解读(四)
发布时间:2018-10-11 09:09 来源:资阳日报 阅读次数:24710 【字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四、公共场所“三注意”

10.禁烟场所不吸烟

  在禁烟场所吸烟,是不健康、不文明的生活习惯,更是对公共场所环境、周围人群的危害。“二手烟”会导致肺癌、乳腺癌等,对孕妇及儿童健康的危害尤为严重。吸烟者要自我约束,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室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医院、学校、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影剧院、博物馆、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室外区域)都不能吸烟。对于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大家要勇敢地站出来予以劝导制止。

11.文明用语不喧哗

  礼貌用语、轻声交谈是生活礼仪的基本要求。在公共场所,多用“您好、请、谢谢”等礼貌用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定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共场所说脏话、高分贝的行为让别人被迫接受,侵犯了他人权利。与人交谈讲礼节,发生争执让一让,不讲粗话脏话、不恶语伤人;在公园广场、影剧院、公交车、餐饮店等公共场合聊天或接打电话时,应控制音量、控制时长,不大声喧哗,不制造噪音;在医院看望病人时,不要高声交谈打扰病人休息。

12.耐心等候不插队

  插队行为,是将自己的利益凌驾于他人之上,是缺少公德意识的表现,既耽误时间、降低效率,还容易产生摩擦、引发争吵。有的人常以急事为由随意插队。在乘车、就诊、购票、购物、办理手续等需要排队的场合,要按照先后秩序排队,耐心等一等,不加塞、不插队。如果在紧急情况下不得不插队,应该先充分沟通,取得队伍中大多数人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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