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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文明行为十八条》解读(二)
发布时间:2018-10-09 09:16 来源:资阳日报 阅读次数:3868 【字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二、交通出行“三提示”

4.不闯红灯莫乱穿

  闯红灯、乱抢道、逆向行驶、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到机动车道行驶、行人翻越护栏,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害人又害己。“红灯停绿灯行”“行人车辆各行其道”“过马路走斑马线”是现代市民都知道的基本交通规则。爱惜生命就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交通要靠市民自觉。行人过街要看一看,一定要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翻越栏杆、不横穿绿化带;驾车出行要慢一些,按照交通信号和标识标线各行其道才安全。机动车不能随意调头、加塞抢行、变道别车,不能逆向行驶、不走机动车道。

5.文明礼让斑马线

  礼让斑马线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明确规定,是城市文明交通的重要标志。机动车在通过路口、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让行,如果人行横道上有行人,机动车应停车让行;行人在横过道路时应走人行横道,并遵守道路交通信号灯,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通过。

6.车辆停放须规范

  车辆乱停乱放导致城市管理秩序混乱,造成道路交通拥堵,有损城市整体形象。一切车辆应按统一朝向在划定地点停放。机动车应在划定停车位规范停车,不违法停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应在规定停车点有序停放,不占用盲道;单位、小区内停车应在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点整齐停放,不堵塞楼道和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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