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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在安岳豪森铭家购房缴纳工本费的第二封信件
来 信 人: 张** 来信时间: 2019年07月24日 10:35
来信内容: 彭书记:
今年1月,我在有话对县委书记平台反映在安岳豪森铭家购房开发商乱收费事宜。原文如下“你好,我于2011在安岳县豪森铭家购房,2018年办好房产证,前期已交工本费238元。在结算过程中,开发商要求应交工本费为320元(登记费)+467(按揭费),共补交了549元。请问收取的工本费是否合理,物价部门是否批准相关收费,是否有政策依据,烦请职能部门给予书面答复。谢谢!”
3月12日给我相关答复,原文如下
你好!关于你反映豪森铭家小区开发商收取办证工本费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要求进行收费,其中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除此之外,我中心未收取任何费用。
你反映的豪森铭家售楼部向购房户收取登记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为私自行为,不属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调解和处理的职责范围。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安岳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3月7日
请问,彭书记,此事项不属于国土资源局管理范围,乱收费应该属于哪个部门管理范围,是否对开发商立案查处?开发商多收的钱就不应该退回来吗?如果只是文字回复没有实质效果,这符合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吗?
回信时间: 2019年08月12日 11:18
回信内容: “张寒勇”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豪森铭家购房缴纳工本费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你在留言中提到的疑问费用,根据你买房时的政策,467元为按购房人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金额的0.18%收取的住房房地产抵押手续费,320元为住房登记费(包括住房首次登记费、预抵押登记费、正式抵押登记费、产权证登记费,每次登记收取80元/套),以上费用当时均由县级房管部门收取。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