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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安岳县岳源乡三眼村五组
来 信 人: 王** 来信时间: 2018年01月10日 23:45
来信内容:   领导你好。我是安岳县岳源乡三眼村五组的村民。我家去年被评为贫困户。今年却被取消了。这是什么情况?问村干部村干部的回答说是,我们家有一辆车。可相比村上其他人家。有车的人更多,而且他们家的子女在外面都混得不错,还有当老板的。为什么他们的名额还在,而我们家的名额却被取消了?这是为什么?难道真的是脱贫了吗?
  领导同志,再说说我家的情况。我爸前几年患病去世。家里的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去年村里被评为贫困村,有修路的指标。还以为会把路直接修到家里面,满心欢喜,结果还是没有修到家。今年的扶贫户名额取消,我严重怀疑是有些人的打击报复。因为我去年反映了一些人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领导,你能体会到老百姓心寒的感觉吗?
   领导同志,希望你认真严查,我不相信这里面没有违规的行为。贫困户的评审指标,具体是怎样的?谁能告诉老百姓!!
  全县的扶贫村给我的感觉是,扶贫路不扶贫,真正的贫困户却被排除在贫困户名额之外。
回信时间: 2018年01月17日 08:57
回信内容: “王太林”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取消贫困户资格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你反映的取消你贫困户资格的问题。我乡在复核贫困户家庭情况时,通过全省的车辆管理系统查找,发现你于2009年1月7日登记有一辆面包车。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精准识别“回头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脱贫办发〔2015〕4号)的文件精神,你无法满足贫困户申报条件,应予以清退贫困户资格。
  据工作人员到三眼村实地调查了解。你现在温江打工,有稳定收入;兄弟王某林在成都开出租车,有稳定收入;母亲刘某秀有劳动力且已再婚,夫妻在家务农,种植柠檬,2017年收入在3万元左右。故根据你的家庭情况,亦不满足重新纳入贫困户的条件。
  2.对于你反映的其他贫困户也有车有房的情况。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6〕89号)的文件精神:在2015年建档立卡时间节点以前购有车辆的应作清退处理,在时间节点以后购有车辆的,应纳入扶贫计划。
  3.经查,你曾于2017年7月在网上书记信箱反映过村社道路修建问题,岳源乡人民政府已作出合理的解释与回复,不存在你所说的因记恨你的合理信访而打击报复、强行取消你贫困户资格的情况。
  4.若你认为我乡在扶贫精准识别上存在疏漏,请向乡政府实名举报岳源乡三眼村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乡政府将积极配合调查,确保扶贫工作精准识别。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安岳县岳源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